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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航空公司MU客票退票及更改规定

时间:2008-7-22 浏览:

东方航空公司MU退票规定:

  1、F-35折:

  A)起飞前24小时前,扣票面价5%

  B)起飞前24小时内至2小时以前,扣票面价10%

  C)起飞前2小时之内,扣票面价20%

  D)起飞后,扣票面价50%

  E)其中WUH、HAK线40折(含)以下舱位不得签转更改退票。

  2、30折(含)以下:不允许退票。

东方航空公司MU客票变更规定:

  1、F-Y舱:不限制;

  2、90-35折:

  A)当对应的舱位开放的情况下:

  1)起飞前,免费变更

  2)起飞后,按自愿退票处理

  B)无对应舱位,升舱补差,必须在东航办理。

  3、30折(含)以下:不允许变更。

说明:

  1) 以上退票是指因旅客原因而自愿退票的情况时的标准。

  2) 如果遇航空公司原因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退票,则属于非自愿退票,非自愿退票不收取退票费,但切记在机票上加盖上有效的证明印章。

  3) 变更需要收取变更手续费和升舱的必须到各航空公司办理

  3) 此规定不适用于航空公司的另行规定的促销政策、中转联程等等特殊规定的客票。

  4)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,若航空公司规定有变,以航空公司的最新标准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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